3月12日,信陽市“3·15晚會”在信陽市廣播電視臺進行錄製,同時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信陽市2013年消費侵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汽車、個人存款等方面。
  □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謝衛衛/文圖
  【案例一】
  假麵粉害人不淺
  【案情】2012年12月31日,光山縣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光山縣城弦山北路一門店銷售假冒“雪健”牌麵粉。光山縣工商局經檢大隊查實:2012年12月2日以來,商戶張某從某麵粉加工廠,以每袋(25kg)60元的價格購進“科迪”、“雙菱”牌麵粉,再雇人分裝成標註某知名品牌5kg/袋的麵粉,在其門店以每袋12.6元的價格銷售,並已經銷售掉1300袋麵粉,現場查扣了450袋。
  【結果】1.責令立即停止分裝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2.沒收扣留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麵粉450袋;3.罰款20000元。
  【案例二】
  洋河藍色經典現“李鬼”鬧劇
  【案情】2014年1月19日,有市民舉報:平橋區一酒店里的婚禮現場所擺放的洋河藍色經典系假酒。經信陽市工商人員調查,這批假酒是某煙酒店老闆從一名自稱洋河牌藍色經典業務員陳某那裡購得,共購進11箱酒,10箱賣給了新娘張女士,一箱賣給了其朋友。
  【結果】工商執法人員當場收繳了這11箱假酒,並順藤摸瓜搗毀了陳某制假售假的窩點。
  【案例三】
  質保期內出故障 更換卻被額外收費
  【案情】2012年6月3日,葛女士在信陽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雪佛蘭邁瑞寶轎車,並加裝了價值6000多元錢的倒車影像和導航儀各一部,但在2013年2月份,倒車影像出現模糊,導航儀軟件無法升級,因倒車影像和導航儀均在質保期內,葛女士要求更換,被要求額外繳納費用。
  【結果】銷售公司承認了錯誤,並於2013年6月份為葛女士更換新的倒車影像和導航儀。
  【案例四】
  新買汽車遭遇發動機漏水
  【案情】2013年5月2日,消費者梅棟在信陽萬山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一輛價值8.58萬元江淮瑞風汽車,5月11日發現該車發動機漏水。經售後確認發動機屬於不合格產品。14日,梅棟向信陽市消協專業分會投訴,
  【處理】雙方達成換貨和解協議,經銷商為梅棟更換新車一輛。信陽市工商局專業分局對經銷商做出處理:1.責令生產廠家召回不合格車輛;2.對當事人處以所銷售產品貨值50﹪共計42900元的罰款。
  【案例五】
  汽車蹊蹺自燃 當事人索賠維權
  【案情】2010年2月初,消費者陳女士購買雪佛蘭科魯茲轎車一輛。2013年3月4日晚8時,途經信陽市貿易廣場噴泉處,該車突然失火併被燒毀。因自燃原因不明,銷售商和廠家未能明確表態賠償事宜。3月12日,陳女士將銷售商投訴至信陽市工商局專業分局12315汽車維權站。
  【結果】雙方達成和解,由廠家先行賠付6萬元,銷售商先行賠付2萬元。
  【案例六】
  12萬元存款 莫名成5年期保險
  【案情】2012年7月16日,盧某在某銀行辦理12萬元存款業務時,聽信代辦保險業務的銀行職員劉某的高息和禮品誘惑,不識字的盧某也將保險條款誤以為是定期存款,在保單上簽了字,存款變成了5年期的人身意外保險,後急需用錢時才發現。
  【結果】雙方達成和解,銀行退還消費者盧某12萬元本金,退賠3000元作為利息損失,終止保險合同。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看看這些案例 對消費侵權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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